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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双全双百”工程“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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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退役军人发〔2023〕9号


各区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国家级开发区公安分局、社会工作部、科技创新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南海新区公安综合指挥中心、社会工作部、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将《威海市“双全双百”工程“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大数据中心

2023年6月1日


威海市“双全双百”工程“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试行)


为便于群众高效办成事,有效提升我市集成式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威海市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事项范畴

“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市可结合实际,创新拓展服务范围,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1.军人退役报到登记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

3.退役军人就业和培训

4.恢复户口登记

5.核发居民身份证

6.社保卡首次申领

7.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8.医保参保登记

9.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10.社(医)保缴费

三、适用范围

威海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退役军人)。

四、办理流程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表申请”,线下实行首次服务一次通办;线上一次申请,相关办事机构互相推送信息、联合审查,一次办好。线上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威海)双全双百专区、“爱山东”APP(威海分厅)开设“军人退役一件事”专区,退役军人上传办理材料,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到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军人退役一件事”。

1.信息推送,分类审核。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专区,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和办理进度,在共享获取必要信息后,将事项办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分类推送至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办理。

2.军人退役报到登记。退役军人返乡后,通过爱山东“军人退役一件事”专区进行申报,填写办件要素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录“军人退役登记管理平台”审核办件人信息和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爱山东发送站内消息,通知本人办件地点、时间及携带材料。

3.军人退役恢复户口。退役军人线上申请恢复户口,根据所符合的落户条件在系统内选择拟落户地派出所,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公安机关收到办理人信息、《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退役证件、落户地材料扫描件或即时上传件等电子证明材料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恢复户口,生成对应的户口信息反馈人口信息库,支撑医保、人社、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用。后续退役军人纸质《居民户口簿》可适时到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4.核发居民身份证。退役军人在落户完成后,到落户地或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

5.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社部门收到办理人基本信息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扫描件和即时上传件后,予以办理。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保部门收到办理人基本信息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扫描件和即时上传件后,予以办理。

7.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威海市大数据平台推送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审核表》和银行账户信息后,予以办理。

8.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和培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整合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上招聘信息,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培训机构简介、培训课程安排等信息。

五、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建立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事项做好政策指导、数据管理和业务办理等工作。满足数据共享条件的,各部门要将有关数据以接口形式推送至威海市大数据平台“一件事集成办”应用主题库,并将办结信息同步共享至威海市大数据平台,积极配合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和接口功能联调,并确保后台审批及时流转,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高效实现“一链办理”,减少群众多次跑腿申请办理,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1.精简完善申报材料。将退役报到、社保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参保登记等事项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进行精减、优化、整合,形成一张《威海市“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和一套申请材料清单,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不同事项所需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市退役军人局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2.科学设计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军人退役一件事”业务规范,强化退役军人、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制定线上线下办事服务指南,对围绕军人退役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进行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市退役军人局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配合)

3.统筹规划系统建设。以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全市数据共享,按照威海市大数据平台接口对接规范,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军人退役一件事”主要业务功能开发,完成与户政、人社、医保等业务办理系统数据交互。推进各区市加快退役军人系统电子印章申请工作,使用“爱山东”APP登记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利用“威海无证明系统”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市大数据中心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退役军人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配合)

4.加强政策解读宣传。针对“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政策流程等调整和转换,以图文解读或文字稿件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以及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市退役军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配合)

5.试点先行逐步拓展。“军人退役一件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逐步扩大线上受理范围,并配套做好政策宣传。2023年6月底前,在环翠区开展试点工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市退役军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环翠区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军人退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是我市退役军人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等多部门联合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细则,要有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专班工作,加强信息化和业务工作统筹,全面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多跨融合应用。

2.加强协同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力度,做好任务分解、实施推进、督查督促工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减证便民”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主体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报道,将“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途径和办事指南,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分享、发放办理手册等形式,精准告知服务对象,提高“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要加强对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梳理汇总,不断优化提升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