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故居房主叫板拆迁令

作者: 暂无 日期:2009.10.16 点击数:20
新京报

【报纸名称】新京报

【地址】 地址1 地址2

【出版日期】2009.10.16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李鸿章故居房主叫板拆迁令 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拆迁许可证;被告称程序合法 安颖 史家人站在55号院内。昨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院产权人之一的史树华状告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一案。 本报记者 韩萌 摄 男,汉族,河北乐亭人。当代著名学者,史学家、文物鉴定家,尤以考古鉴定驰誉中外。曾任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1996年被聘为北京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本报讯 (记者安颖)今年8月,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5号院产权人之一的史树华及其子王春,以55号院原为李鸿章故居、拆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昨日,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方称,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5号原为李鸿章故居,并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院落。原告在该院居住多年,并于1987年11月取得该处的房产所有证,是房屋合法的所有权人。2004年9月29日,被告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向北京一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东拆许字(2004)第18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许可证许可的拆迁范围包含东堂子胡同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房屋。原告认为,拆迁许可证的颁发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将其撤销。

被告方表示,开发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经被告审核,认为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整个过程、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

另据了解,东堂子胡同55号院共有20多间房屋,其产权人分别为我国著名学者史树青、及其妹妹史树华和史家另一亲戚,三人所有,为史家私产。

昨日,法院未就此案作判决。

■ 说法

四合院古建不允许拆除

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谢辰生表示,东堂子胡同55号是李鸿章故居,而且保存得很好,目前不是文保单位和文保院落,但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北京历史文化名称保护条例》,四合院古建不允许拆除。谢辰生曾就东堂子胡同55号院的拆迁一事与有关部门协调,得到的答复“不会拆除”。

■ 背景

故居未定为文保单位

现年38岁的王春,自出生起就在东堂子胡同55号居住。

据他介绍,东堂子胡同55号是史家私产,3名产权人分别拥有整个院落共计20多间房屋的产权。原产权人之一的著名学者、史学家、文物鉴定家史树青是他的舅舅。

“舅舅在世的时候,一直居住在这个院子,对院子感情很深,还在自己命名的书房竹影书屋中完成了很多著作,尽管曾表示这座古建应该保留,但作为文物鉴定专家,他始终不愿将院子确认为文保单位,他不想别人以为他在‘谋私’。”王春说。

目前,王春及妻子、家人仍旧在55号院内居住,并将史树青老人的卧室、书房及书房内的书籍原样保留。看到政府的拆迁许可证,王春及家人仍希望经过努力,把院落保护下来。

今年8月,他们已向东城区文委提交了确认55号院为文保单位的申请,目前尚在审批中。

昨日,东城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就55号院发表意见。

■ 回访

史树青(1922-2007)

故居周边正在施工

东堂子胡同是一条拥有800多年历史的老胡同,是北京城中历史最悠久的胡同之一,也曾经是保存最完好的胡同之一。

东堂子胡同55号院为三进院落,灰墙灰瓦。门口设有门房,二进院内有正房3间、东西厢房各1间,三进院落有正房3间及耳房各1间,均保存良好,史树青老人的书房竹影书屋就坐落在三进院落中,因门前曾有小片竹林而得名。

王春指着老宅的木头柱子、椽子、檩告诉记者,尽管历经百余年,但房屋始终保持着最初的构造。

据王春说,史老先生曾提及,如今的55号院是李鸿章故居的花园部门,而另外的部门已于几年前被拆除,“李鸿章当年在总理衙门任职时,就居住在此及周边的院落中,但到底居住在哪一间,已经说不清了。”

谈话间,一阵“哗啦啦”的响声后,老宅的玻璃窗有些震动,王春指着院子外新建的仿古酒店和自家掉落的碎瓦片说,“院外还在整修,酒店建设的时候,吊车的吊臂常常从院子的头顶经过。”

3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