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鸿章吐痰说起

作者: 暂无 日期:2008.11.23 点击数:10
西江日报

【报纸名称】西江日报

【地址】 地址1 地址2

【出版日期】2008.11.23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209001

【全文】

李隆汉

民国时期社会活动家简又文先生在其《西北东南风》一书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李鸿章在英国伦敦赴某贵族宴会时,席间咳嗽,即随手取桌前盛香槟酒之小玻璃杯,吐出浓痰一口于其中,复置座前,玻璃杯罩了这黄绿色的液质,色如翠玉,反光四射,颇为美观,而举座失色矣!”这位年逾古稀的中堂大人,在如此高雅的外交场合出此粗俗不堪之举,平心而论,绝非蓄意非礼,乃其生活习惯使然。李大人此等生活习惯确实不堪入目,大煞风景,令在场的绅士淑女尽皆“失色”无足为怪矣。

如今,历史早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但国人如李鸿章随地吐痰之类的陋习却远未改变。据传,在法国的卢浮宫里,醒目处贴着“请勿随地吐痰”的中文告示,人家干嘛用中文写这种告示,想一想我们没办法不脸红。

事实证明,人们的言行一旦成了习惯,成了下意识的本能,要想改变,难。即便一段时间改变了,要做到不使旧态复萌,难上加难。有资料记载,在欧洲,中世纪时对吐痰没有限制。唯一要求是不能把痰吐到餐桌上和水盆里。16世纪初,也只是要求人们吐痰后用脚擦掉。16世纪末,吐痰用手帕,是身份和富有的象征。老百姓做到吐痰用手帕,已是18世纪。此时,随地吐痰才被视为不可原谅的恶习。如此看来,欧洲人普遍改变随地吐痰的习惯,花了好几百年时间。就说今天经济高度发达的香港,为禁止随时吐痰也曾费尽周折,伤透脑筋。当初,香港人看到“不准随地吐痰”的告示,便改向墙上吐,向树上吐,或吐在纸里扔到地上。市政局对此万般无奈,不得不把告示改成“不准随地随树随墙随纸吐痰”,还是行不通,最后才采取罚款手段,直罚得随地吐痰者腿软手颤,嘴不敢张,这一恶习才得以根除。

本来,随地吐痰,闻之生厌,视之恶心,实在是件有伤体面的事体。但作为出使重臣的李鸿章大人居然也将随地吐痰视为无伤体面的通常之举,以至在异邦出丑还习焉不察,宜不赦然!时代毕竟大大进步了,今天,欲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发展的目的,我们在加大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务必制订强制机制,对无视社会公德的人动用重典,乃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强制性引导,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举措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

一百多年前,李鸿章在伦敦宴会上往酒杯里吐的那口痰,至今仍在警示国人:礼貌加卫生,公德铸国魂。为了升华我们的国格与人格,公民,请从管住自己的嘴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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