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选太监参加奥运会

作者: 暂无 日期:2009.08.11 点击数:20
华东旅游报

【报纸名称】华东旅游报

【地址】 地址1 地址2

【出版日期】2009.08.1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历史档案】 公元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在希腊的雅典举行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也接到参加这一盛会的邀请。当时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主管政府外交事务的宰相李鸿章,认为堂堂大清帝国当然应该选派运动员去参加比赛。他上奏光绪皇帝请旨,光绪下旨恩准,并责成他负责筹办此事。李鸿章详细、反复审阅了奥运会竞赛项目一览表,发现大多数项目中国人都没有学过,有些项目甚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他认为只有百米赛跑和打篮球这两个项目可以派人参赛。中国向来没有专门培训过运动员,李鸿章为什么认为这两个项目可以派人参赛?又打算派什么人参赛呢?说来令人喷饭齿寒,原来他认为宫中的传旨太监足履勤快,健步如飞,登台阶如履平地,每天传旨来回奔跑,已经训练有素,可以参加百米赛跑。至于打篮球,中国虽然还没有开展这项运动,但宫女平日玩抛绣球投掷是很准的,故可以选拔擅长抛绣球的宫女去参加篮球比赛。幸亏文武百官中并非全无有识之士,有人向皇帝极力谏阻,指出若让不男不女的太监和弱不禁风的宫女去参加比赛,必将出尽洋相,贻笑四方。最后光绪皇帝听从劝告,收回成命,取消此次奥运之行,否则将成为世界轰动的爆炸性新闻,遭到天下人的耻笑,严重损伤国格,后果不堪设想。 ■摘自《人物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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