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钓鱼岛与甲午战争及“冲绳处分”

作者: 暂无 日期:2013.05.09 点击数:10
南阳晚报

【报纸名称】南阳晚报

【地址】 地址1 地址2

【出版日期】2013.05.09

【版次】第W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30530

【全文】

日本将钓鱼岛列屿划入冲绳县管辖,与甲午战争有关,也与日本的“冲绳处分”有关。冲绳本是琉球王国所在地。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明初即接受明朝皇帝册封,是明清时期中国的藩属国。

明洪武五年(1372),明朝派出册封使到琉球,此后历代册封使不绝于途。日本幕府末期,日本岛津藩强迫琉球向自己进贡,但琉球王国照旧向清政府纳贡称臣。日本明治维新后,利用各种借口侵略琉球、朝鲜和中国。1874年2月日本政府通过的《台湾番地处分要略》提出,阻止琉球向清政府进贡“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1875年,日本天皇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系。1879年,日本政府出兵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这在日本历史上美其名曰“冲绳处分”。

日本此举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议,中日之间由此展开了琉球交涉。日本提出了“分岛改约”方案,即把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琉球本岛以北诸岛归日本,试图诱使清政府承认日本吞并琉球。清政府提出了三分琉球的方案,即北部原岛津藩属地诸岛划归日本,琉球本岛为主的群岛还给琉球,并恢复琉球国王王位,南部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待琉球复国后送给琉球。1880年,清政府正在处理在伊犁问题上与俄国发生的纠纷,准备对日退让,便与日本议定了分岛改约方案。中方随后认识到分岛改约方案无助于琉球复国,改约徒使中国丧失权利,分岛改约方案未及签字。1882年—1883年间,中日就此问题的谈判仍在进行。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日本驻华公使盐田三郎提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但日本已经把琉球据为己有,对清政府的态度就不管不顾了。琉球处分问题在中日之间成为一个悬案。

《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没有能力重提琉球,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就被日本夺走了。但是,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据《人民日报》)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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