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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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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政发〔2024〕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市政府确定5个事项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及时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附件: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承办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拟提报研究时间

1

市发展改革委

威海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

2024年12月

2

市发展改革委

威海市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

3

市生态环境局

美丽威海建设规划纲要

2024年6月

4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全域精致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2024年5月

5

市大数据局

威海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