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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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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交发〔2024〕3号 

 

市政府: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大抓经济等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倾力打造“精致交通·开路先锋”行业品牌,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基础全面夯实。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4次法治专题学习,同时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月活动和知识考试,推动全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另一方面,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谋划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印发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积极推动行业规范立法。立足地方特色和解决突出问题,灵活运用“小快灵”式立法,加快推进《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进程,严格规范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审议、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式批准等立法程序,保障了该法规于2023年7月28日正式实施,为出租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车载运营设施设备,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延长至65周岁。截至目前,共为符合条件驾驶员核发或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50余件次,为超过退休年龄驾驶员提供了就业机会,也大大缓解了出租客运企业的用工压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加快《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进程,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做好了征求意见、修改论证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三是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作用。严格落实《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力度,对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2023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参与我局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份,合同合法性审查30份,并按程序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报备。四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定公布等制度,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建立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立足高效便民,交通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12项事项的承接工作,共梳理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57项。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的基本目录发布率、实施要素发布率、办事指南发布率均达到100%。针对机构改革后执法事项多、人员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依据《威海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向各中心赋权。目前,已在公路、港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同时组织受委托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委托事项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不断强化政务服务能力。积极落实“无证明城市”年度任务,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相关工作,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实现“应减尽减”。依托交通运输部便民服务系统、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等系统,积极推动“跨省通办”业务办理,业务办结率和办理成功率接近100%,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严格落实一窗办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好差评、窗口无否决权等制度,推出了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窗口年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3万余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9%以上,窗口连年被市政管办评为“优秀政务服务窗口”“群众最满意窗口”等。

(四)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强化。一是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有效减少和避免执法冲突。每月两次向省厅报送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典型做法信息,截至目前,被省厅工作简报录用信息10条。二是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聚焦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印发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普遍开展了技能竞赛、案卷评查以及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工作,真正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办案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组织开展2023年度执法评估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充分利用12345、12328等服务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妥善办理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深入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各执法机构刀刃向内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采用“受理、派发、督办、反馈、落实”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目前,排查出的19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五)提升治理能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全面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根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动态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时调度汇聚监管数据。持续深化以信用和风险等级为依据的涉企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动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共享,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聚焦群众关心的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执法领域重点问题,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大规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道路客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章案件1100余件,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厅“信用交通市”和“信用交通县”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加强诚信宣传和典型培树,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诚信春运”“信用交通进企业”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和荣成市交通运输局分别被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信用交通市”和“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创建典型单位。文登区交通运输局和乳山市交通运输局也被列为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创建试点,实现了创建工作全域推进。

(六)坚持多措并举,普法宣传实效全面增强。一是明确普法宣传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工作计划》和《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责任清单》,督导各普法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威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平台,不定期更新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知识库,满足群众了解交通运输法规政策的需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甄选热门法治话题,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法治宣教,提高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普法环境。三是确保普法宣传效果。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新颁、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实施工作,保障守法经营落到实处。以“新春送福·法润万家”“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宣传日”“送法上门、安全同行”等活动为载体,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进行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2023年,共举行普法讲座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次,在全行业取得了学法守法的良好效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推进落实上有差距。局党组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但是存在基层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压得不够实不够细等问题。在法治教育培训上,虽然制定了培训计划,也组织开展了学习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活动,但在学习的效果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深度参与交通运输领域行业监管、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痛点问题解决上还需要发挥更大作用。

(二)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上有差距。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参公单位受到编制限制无法正常招考,导致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年龄普遍比较老化,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跨领域学习业务的能力不强,严重影响了执法的覆盖面和执法效果。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准确等问题,案卷合法化、标准化、规范化对标先进地市有差距。

(三)普法宣传工作效果上有差距。普法宣传方式传统单一,普法内容设计枯燥生硬,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关注。在短视频、抖音等新传媒形式火爆的当下,各综合执法机构没有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生动入脑的普法宣传,没有达到预期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加强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观看讲座视频、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法治素养考试、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带头确保领导班子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督导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谋划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述法专题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依次进行述法,形成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压实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三)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依法高标准推动千里山海自驾游公路打造、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中韩多式联运试运行等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服务作用,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行政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执法考试、案卷评查、网上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年度综合执法评议督导,不断改进和优化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应用和服务水平,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即接即办,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能解决、事事有回应。开展常态化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了解实际诉求、宣传法规政策,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巩固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组织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展示执法队伍良好风貌,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进一步优化交通营商环境。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调整工作,做好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积极落实“无证明城市”年度任务,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相关工作,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积极推动“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依法平等保护交通运输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