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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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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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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政字〔2023〕3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经研究,《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威政发〔2018〕6号)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登记号为WHCR—2023—0010002。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