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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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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政办字〔2023〕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3件)

1.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3月送审)

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威海海事局,2023年3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4件)

1.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2023年9月完成)

2.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3.威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4.威海市临街单位门前卫生和秩序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完成项目(2件)

1.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1件)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