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威海海乐儿童游乐有限公司1宗项目用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域使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威海海乐儿童游乐有限公司一宗人工浮码头用海,位于经区九龙湾海域,根据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拟将已公示的海域面积及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用海面积调整为0.3544公顷。拐点坐标为:
1、122°10′06.234″ 37°25′46.362″;
2、122°10′06.546″ 37°25′46.154″;
3、122°10′06.608″ 37°25′46.112″;
4、122°10′06.921″ 37°25′45.903″;
5、122°10′10.547″ 37°25′49.316″;
6、122°10′10.563″ 37°25′49.305″;
7、122°10′11.139″ 37°25′49.848″;
8、122°10′10.430″ 37°25′50.335″;
9、122°10′09.850″ 37°25′49.788″;
10、122°10′09.865″ 37°25′49.778″。
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事由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在上述海域内如有非法设置的障碍物,设置人应立即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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